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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09

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“江苏省妇女儿童和家庭公益社工服务项目”

日前,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妇联联合发布2021年度省级妇女儿童和家庭公益社工服务项目名单,我校妇联和基金会联合报送的“‘她益力’赋能培养计划项目”成功获批。 此次项目的首次取得,对于整合社会资源,进一步推动高校、社科研究机构及妇联组织相互支持、密切合作的三位一体研究网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校基金会将配合好妇联,充分利用好项目资源,发挥好高校独特的人才与智力优势,做好项目开展的相关工作。 附:“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扶持妇女儿童家庭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”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扶持妇女儿童家庭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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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05

我校获评“4A”级社会组织称号

根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)、江苏省民政厅《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苏民规〔2010〕3号)要求,经过初评和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、公示,2020年度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,我校基金会获评“4A”级社会组织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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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04

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省2020-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
近日,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、江苏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江苏省2020—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(第一批)(苏财税[2021]5号),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有效期为三年,我校基金会已连续多年获得此项资格。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,意味着向我校基金会捐赠的企业、个人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等相关规定,企业向我校基金会的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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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12

我校签署“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基金协议书”

12月3日,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江苏爱心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(甲方)签署“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基金协议书”,支持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,鼓励大学生勤奋学习、自主创业、积极就业、进一步强化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提升大学生就业求职的核心竞争力。 根据协议规定,甲方每年向我校捐赠人民币拾万元,用于“爱心房产”就业创业基金的发放及运行,期限为5年(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),总计伍拾万元。期满后,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。

01

2020.12

我校签署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—江苏师范大学战略合作协议”

11月30日,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甲方)签署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—江苏师范大学战略合作协议”,进一步依托新东方企业资源,开展应届毕业生就业、在校生定向培养、新东方雇主品牌活动等合作,更好地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率,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,助力大学生未来发展。 根据协议规定,甲方为我校应届毕业生提供200个以上就业岗位;甲方每年向我校捐赠就业先锋班管理费用、奖励费用56000元;甲方每年资助我校开展与在校生有关的活动经费20000元;甲方每年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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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03

我校在职教师向学校捐赠80只消毒喷壶

3月10日,贾汪校区管委会许文忠老师向学校捐赠85只消毒喷壶,用于支持我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,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接收该批物资,对许老师助力学校的行文表示感谢,并为许文忠老师颁发捐赠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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